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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境外组织在我市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3 09:33:59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民政局,高新区民政司法办公室、经开区、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各市管社会组织: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已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全面掌握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活动情况,根据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统一部署安排,决定对我市境外组织机构在我市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此次调查内容包括一年来市县两级社会组织与所有境外组织机构开展交流合作的项目。境外组织机构包括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内的所有境外组织机构,不包括营利性公司法人。

此次调查摸底自2018年5月16日至6月10日,调查摸底工作要求认真、细致,调查内容翔实、准确。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境外组织机构开展合作交流项目登记表》,没有相关情况请报“无”。6月13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我局并将盖章后扫描的电子版和excel格式电子表格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报的社会组织,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联 系 人:张晓东  电话:3887721

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第一办公楼0108房间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电子邮箱:zbsmjzzglj@126.com

附:《境外组织机构开展合作交流项目登记表》.docx (请下载查看)



                               淄博市民政局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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