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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完成2018年低保大学新生救助工作

发布日期:2018-09-04 16:49:39 浏览次数: 字体:[ ]

截至8月底,我市全面完成2018年度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新生救助工作,共为89名低保家庭大学本科新生发放救助金38.6万元,确保了困难学子能够顺利进入高校,圆自己的大学梦。这是我市连续9年进行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共为2000名低保大学生总计发放救助金811.8万元。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办法的通知》(淄民〔2010〕18号)规定,救助标准为每人4000元。今年,部分区县针对本区县录取人数和困难家庭经济状况,除救助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外,扩大了救助范围,并将救助标准由每人4000元提高到每人5000元。淄川区在救助7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边缘家庭本科新生的同时,救助低保家庭专科新生7名。博山区救助困难家庭本科新生63人、低保专科新生18人。

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机制的建立,有力地保障了我市困难家庭中的大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进一步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难、上学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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