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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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监管机构,高新区民政司法办公室、市场监管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国资监管机构,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市场监管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国资监管机构,经开区地方事业局、市场监管局、产业发展促进局、财政局、国资监管机构,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现将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将按照省、市政府部署安排适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检查。 为加强工作联系,建立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微信群(群二维码附后),请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一名负责涉企收费工作人员扫码加入微信群。 附件: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微信群二维码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17日 链接: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关于做好2019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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