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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权责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31 15:52:14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民政局,高新区民政司法办公室,文昌湖区、经开区地方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编办工作部署和要求,市民政局作为试点单位积极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省民政厅印发《全省民政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的基础上,依法依规梳理了我市、县两级权责事项。

经局党组讨论审定,形成了《全市民政系统权责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及时认领清单事项,形成本级权责清单,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积极推进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规范化建设。

我局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政策文件的调整及职责任务变化等情况,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调整。




         淄博市民政局       

          2019年7月30日      

附:淄博市民政系统权责清单.xls(请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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