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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0 16:49:47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各市管社会组织:

《淄博市2019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民政局

                              2019年8月14日




淄博市民政局2019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决定举办淄博市2019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以下简称“公益创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社会需求、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活动,促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项目范围

公益创投是指公益领域内的创业投资活动,本次活动由社会组织根据政府部门发布的项目申报范围,自主创意设计公益服务项目,通过筛选评审并实施的项目可获得政府一定额度资金扶持。参加公益创投的项目应面向基层并符合公益金使用范围,项目经费确保全部用于项目运作所需。主要包括以下六类:

1、美丽淄博服务项目。主要围绕“一个目标定位、四个着力建设、十个率先突破”的总体思路,建设“工业强市、文化名城、生态淄博”“大城市”目标任务,结合实际针对性参与开展五水共治、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环境整治、垃圾革命、文明出行等公益性服务。

2、脱贫攻坚服务项目。主要围绕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产业扶贫、就业扶贫、脱贫能力建设、特定人群帮扶,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解决贫困群体脱贫致富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新旧动能转换服务项目。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大力发展“十强产业”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我市社会组织在参与和服务、促进十强产业发展中具有的独特优势,为我市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专业服务。

4、社工人才服务项目。主要围绕创新推进社会工作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建设工作,社会组织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理念、方法和技巧,为不同需求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提供专业服务,促进全市社会工作发展。

5、乡村振兴服务项目。社会组织主要围绕发挥自身的人才和专业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理,重点培育可复制、易推广的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和示范点。

6、其它社会创新服务项目

三、公益创投主体

公益创投主体为在市民政局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按时上报年度报告,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三)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具备申报项目相关的设备、专业人员及相关资质;

(五)项目申报前需完成项目前期调研和初期资源整合;

(六)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工资、福利外,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收入;

(七)具备专门团队负责项目运作,能广泛整合志愿者资源,拥有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社会组织优先;2016年6月30日前注册的社会组织应获得3A级及以上社会组织评估等级。

四、评审标准

(一)项目总体要求

项目要有创新、引领、示范和推广意义;服务指向明确,实施后特定人群在精神和物质需求方面有明显受益且满意度较高。

(二)项目设计要求

1.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必须针对市民的实际需求,惠及实施区域乃至全市一定比例的群众。

2.目标定位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公益色彩突出。

3.项目理念创新性:项目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4.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经费预算精准,进度安排合理,可操作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

5.实施团队专业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具有较高的专业性。

(三)获选项目评审标准

项目评选按百分制标准,权重如下表:


五、经费安排

2019年公益创投活动每个项目资助资金5万元,2018年公益创投入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已有其它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公益创投不重复支持。获选项目资助资金根据项目周期和评估结果分期直接拨付至获选项目实施机构。

六、组织实施

市民政局作为主办单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淄博市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在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指导下,制定公益创投活动的总体方案和项目评选工作,组织媒体宣传,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落实获选项目的奖励资金。协办单位为各社会组织指导单位、各区县民政局、市热心公益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协助做好项目的动员申报及资格审查,协调落实具体公益创投项目,督促获选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的工作开展。

公益创投活动包括以下四个阶段:

(一)项目征集(2019年8月15日-8月31日)

1.发布公告。市民政局通过发文、信息发布会、报纸、网站和社区动员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2.汇总材料。有创投意向的社会组织,可登录“淄博市民政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相关网页,下载填报《淄博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于8月31日前报送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联系人:赵金娣,联系电话:2111588,邮箱:zbnpo0429@163.com,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路17-3号,淄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四楼东)。

3.资格审查。汇总材料后,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对公益创投项目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进行初步筛选。

(二)项目评审(2019年9月1日-9月20日)

1.组建评审委员会。在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的指导下组建由社会组织理论研究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业务指导单位专家、慈善公益专家、社区代表等相关人员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

2.项目陈述。评审委员会听取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代表陈述关于项目设计初衷、实施计划、预期成效等的陈述。

3.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根据总分高低确定入选项目名单。

4.公示结果。评审完毕后,将评审结果在“淄博市民政局”网站、市级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对评审结果质疑的,可以向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书面提出复核申请,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不能答复的,转交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处理(地址:淄博市直机关第一综合办公楼0108房间,联系电话:3887721)。

(三)项目实施(2019年9月21日-10月底)

1.签订项目合同。入选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主办单位与入选项目团队正式签订项目实施合同。

2.申请资金拨付。承办单位根据公益项目实施进度,起草运作资金拨付申请书,并附服务项目合同书,向主办单位申请拨付服务项目资金。

3.督促项目实施。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督促获选项目团队按照合同要求实施项目,并针对项目进展情况适时提出整改意见,保证项目按申报承诺落实,以提升获选项目的实施成效和项目团队的整体能力。

4.组织监督评估。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督促获选项目团队按月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并定期派遣工作人员,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承办单位每月以书面方式,向主办单位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监管等情况及阶段评估报告,并负责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

(四)项目总结(2019年11月上旬)

获选项目团队在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第三方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提交总结报告。第三方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对创投活动进行绩效考评并形成评估报告报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在认真听取第三方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深刻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完善意见。


附件:淄博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docx




                             淄博市民政局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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