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淄博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19年修订)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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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民政局,高新区民政司法办公室,经开区、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淄办发〔2017〕38号)要求,现将《淄博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19年修订)》印发。望各全市性社会组织要认真对照各类评估指标内容,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参加评估工作。各区、县可据此制定本地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评估工作。 淄博市民政局 2019年8月22日 附件:评估指标 2019修订.rar(请点击下载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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