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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文件 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发布日期:2020-07-10 10:08:38 浏览次数: 字体:[ ]

社区工作者是城市基层治理的主力军,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骨干力量。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更高标准、更高质量地服务全市城市基层治理,2020年6月1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实施“红色领航”工程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落实社区工作者总量配备要求,配齐社区专职工作者,力争到2022年全市60%以上的社区工作者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目标要求。从目前情况看,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共有2042人,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仅有506人,持证率为25%,距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市60%以上的社区工作者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目标要求,差距很大。

为进一步创新城市基层治理,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淄博建设,近期,市民政局将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采取加大培训力度、直接吸纳等措施,提升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持证率。

一是持续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要求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动员所有没有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证书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各区县民政部门在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市民政局组织的考前培训的基础上,采取组织培训、保障学习时间和报销书本费、考试费等多种措施,鼓励社区专职工作者积极报名参加考试,持续提升社会工作者职业化水平。

二是不断加大专职社区工作者人才引进力度。从现在起到2022年底,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时,对符合社区专职工作者入职基本条件,且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优先考虑录用。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身份的人员,可免笔试、面试,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可直接录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具有大专学历、中共党员身份的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是落实好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高度重视做好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周密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对于社区专职工作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按规定登记的,按照初级每月不少于100元、中级每月不少于200元、高级每月不少于300元的标准发放职业津贴。同时,要充分发挥社区专职工作者在推进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全市社区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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