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淄博市2020年市级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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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会组织业务指导(主管)单位,各市管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及省市部署要求,促进社会组织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积极作用,根据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加强党建引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民〔2020〕24号)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淄博市2020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民政局 2020年8月27日 建议点击下载查看:关于印发《淄博市2020年市级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淄博市2020年市级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 实施方案
为推动社会组织更好服务发展大局,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现就扎实做好2020年市级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社会需求、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凝聚社会资源、推动社会参与、激发社会活力,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活动,建立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合作共赢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推动社会组织更好服务发展大局。 二、项目范围 参加公益创投的项目应面向基层社区并符合公益金使用范围,项目经费确保全部用于项目运作所需。主要包括以下六类: (一)美丽淄博服务项目。围绕落实“六大赋能行动”“十二大攻坚行动”,高质量建设新时代的淄博,打造“文化名城”新名片,结合实际,积极参与开展五水共治、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环境整治、垃圾革命、文明出行等公益性服务。 (二)扶贫攻坚服务项目。主要围绕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产业扶贫、就业扶贫、脱贫能力建设、特定人群帮扶,着力解决贫困群体脱贫致富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新旧动能转换服务项目。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大力发展“十强产业”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我市社会组织在参与、服务、促进十强产业发展中具有的独特优势,为我市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专业服务。 (四)关爱儿童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社区志愿者服务、社区青少年帮教、社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以及助学帮困等服务;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活动以及监护评估、心理疏导等个性化帮扶;孤儿、弃儿等儿童的收养、治疗、康复教育、心理辅导、综合评估等活动;对流浪儿童和特殊困难的残疾儿童的援助保护活动,改善儿童成长环境。 (五)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社会救助对象、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老年人、儿童青少年、残疾人、社区矫正人员、优抚对象和受灾群众等特殊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针对需求提供包括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在内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 (六)其它公益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为城乡环境保护、劳动就业、教育培训、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卫生事业提供资助和公益性服务,以及其它有助于宣扬公益理念、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公益项目。 三、公益创投主体 公益创投主体为市管社会组织,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市级登记审批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年度年报结果为校验通过,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三)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具备申报项目相关的设备、专业人员及相关资质; (五)项目申报前需完成项目前期调研和初期资源整合; (六)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工资、福利外,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收入; (七)具备专门团队负责项目运作,能广泛整合志愿者资源,拥有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社会组织优先;经民政部门评估并获得3A级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 四、评审标准 (一)项目总体要求 项目要有创新、引领、示范和推广意义;服务指向明确,实施后特定人群在精神和物质需求方面有明显受益且满意度较高。 (二)项目设计要求 1.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必须针对市民的实际需求,惠及实施区域乃至全市一定比例的群众。 2.目标定位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公益色彩突出。 3.项目理念创新性:项目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4.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经费预算精准,进度安排合理,可操作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 5.实施团队专业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具有较高的专业性。 (三)获选项目评审标准 项目评选按百分制标准,权重如下表:
五、经费安排 2020年公益创投活动每个项目资助资金5万元,2019年公益创投入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已有其它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公益创投不重复支持。获选项目资助资金根据项目周期和评估结果分期直接拨付至获选项目实施机构。 六、组织实施 市民政局作为主办单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淄博市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在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指导下,制定公益创投活动的总体方案和项目评选工作,组织媒体宣传,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落实获选项目的奖励资金。协办单位为各社会组织指导单位、各区县民政局、市级热心公益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协助做好项目的动员申报及资格审查,协调落实具体公益创投项目,督促获选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的工作开展。 公益创投活动包括以下五个阶段: (一)项目征集(2020年9月1日-9月15日) 1.发布公告。市民政局通过发文、信息发布会、报纸、网站和社区动员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2.汇总材料。有创投意向的社会组织,可登陆“淄博市民政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相关网页,下载填报《淄博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于9月15日前报送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联系人:赵金娣,联系电话:2111588,邮箱:zbnpo0429@163.com,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388号太平洋电销中心E座3楼304房间)。 3.资格审查。汇总材料后,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对公益创投项目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进行初步筛选。 (二)项目评审(2020年9月16日-9月30日) 1.组建评审委员会。在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的指导下组建由社会组织理论研究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业务指导单位专家、慈善公益专家、社区代表等相关人员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 2.项目陈述。评审委员会听取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代表陈述关于项目设计初衷、实施计划、预期成效等的陈述。 3.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根据总分高低确定入选项目名单。 4.公示结果。评审完毕后,将评审结果在“淄博市民政局”网站、市级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对评审结果质疑的,可以向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书面提出复核申请,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不能答复的,转交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处理(地址:淄博市直机关第一综合办公楼0108房间,联系电话:3887721)。 (三)项目实施(2020年10月1日-10月底) 1.签订项目合同。入选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主办单位与入选项目团队正式签订项目实施合同。 2.申请资金拨付。承办单位根据公益项目实施进度,起草运作资金拨付申请书,并附项目合同书,向主办单位申请拨款服务项目资金。 3.督促项目实施。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督促获选项目团队按照合同要求实施项目,并针对项目进展情况适时提出整改意见,保证项目按申报承诺落实,以提升获选项目的实施成效和项目团队的整体能力。 4.组织监督评估。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督促获选项目团队按月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并定期派遣工作人员,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承办单位每月以书面方式,向主办单位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监管等情况及阶段评估报告,并负责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四)项目总结(2020年11月上旬) 获选项目团队在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第三方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提交总结报告。第三方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对创投活动进行绩效考评并形成评估报告报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在认真听取第三方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深刻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完善意见。
附件:《淄博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淄博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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