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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助你手册】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金救助

发布日期:2021-02-08 17:48:40 浏览次数: 字体:[ ]

1.办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接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

2.资助标准:对当年入学的残疾人大学生按照大专4000元、本科生6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发放。同一残疾人大学生接受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等多个阶段学历教育的,每提升一个学历级次增加 2000 元,最高不超过 10000 元。参加两个及以上同一级次学历教育的,不重复发放。

3.申报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3)录取通知书;(4)在校学习证明(学生证或学费发票、学费收据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时间地点:在新入学当年 9 月 30 日前携带以上材料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5.市残联政策咨询电话:0533-2166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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