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助你手册】60-99周岁低保老年人分档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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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条件:60-99周岁低保老年人。 2.救助标准:对60-79岁、80-89岁、9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元;在此基础上,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01-2013)评定标准)的,以及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0元护理补贴,护理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3.申报材料:《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申请表》 4.办理地点: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5.市民政局政策咨询电话:0533-3887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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