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定的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及涉农专业学生。
2.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3.申请材料:(1)入学后一月内,学生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2)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办理地点:就读学校
5.市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33-277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