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助你手册】贫困人口“两免两减半、住院一站式”结算 | |||
|
|||
1.办理条件:由民政局、乡村振兴局认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返贫致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包括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易致贫返贫人员和支出型困难人口。 2.救助标准:贫困人口实行住院“先诊疗 后付费”政策。 3.申请材料: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定期发放人员数据。 (注:依据《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淄医保发〔2022〕6号)文件,2022年1月1日起,取消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用“两免两减半”和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减免政策。) 4.办理地点:区县卫生健康局 5.市卫健委政策咨询电话:0533-2774888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