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人选公示 | |||
|
|||
根据市文明办、市民政局、淄博日报社《关于举办第十九届“淄博邻居节”的通知》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选树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宣传发动、组织报送、集中选树,确定全市“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人选35名,现将有关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12月21日起至12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 淄博市民政局组织人事科:0533-3887723 淄博市民政局直属机关纪委:0533-3887723 淄博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0533-3887715
淄博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1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