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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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2204/2021-520745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9-03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民政局 |
各区县民政局、高新区农业农村与民政事业中心、淄博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
全省2021年度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抽取工作已于8月27日完成,我市共有21家机构列入检查范围。为做好部门联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8月27日至11月15日
二、工作内容
(一)检查部门、检查对象
各区县民政部门牵头,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消防救援部门参与。检查对象为随机抽取的养老机构。
(二)检查事项、检查内容
1.民政部门检查事项:对养老机构的检查。检查内容为: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情况。
2.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检查事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对养老机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3.卫生健康部门检查事项:医疗机构的检查。检查内容为:具备医疗卫生资质的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诊所、卫生室)依法执业情况。
4.消防救援机构检查事项: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
三、组织开展现场检查
参与检查部门匹配的检查人员组成检查小组,任务发起单位为组长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参与部门检查人员要积极配合完成检查任务。
四、录入检查结果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检查人员要在完成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将抽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此项工作要在11月10日前完成。对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内的检查对象,相关部门可不参与部门联合检查,但要匹配检查人员,并填写检查结果为“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检查结果有误的,要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反馈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并逐级反馈至省“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更正。检查结果将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
五、强化结果运用
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工作监管,督促问题整改,防止检查与监管脱节。部门间要强化检查结果互认,对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切实促进市场主体形成守法自觉。
六、提交总结报告
各区县民政部门要于11月12日前将牵头抽查事项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市养老服务科。
联系人:王铭钧 联系电话:3887712
公务邮:zbsmzjylk@zb.shandong.cn
淄博市民政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