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2021年度民政工作“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 整治暨慈善组织专项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204/2021-521649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26 发布机构: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2021年度民政工作“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 整治暨慈善组织专项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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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民政局、高新区农业与民政事业中心、淄博市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文昌湖地方事业局,各市管社会组织:

为切实做好民政领域执法检查工作,促进民政工作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淄博市民政局制定了《2021年度民政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暨慈善组织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6日

 

2021年度民政工作“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

整治暨慈善组织专项检查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现就扎实做好2021年度民政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暨慈善组织专项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暨慈善组织专项检查,加强社会组织、殡葬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促进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时间范围

时间安排:2021年8月-11月。

检查范围: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殡葬服务机构。

三、检查内容

(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一是社会组织检查内容:2020年度年报情况、换届选举情况、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和脱钩完成情况、重大活动报告情况及业务活动情况等内容。《淄博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化建设专项整治的通知》规定的整治内容。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的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的问题;是否存在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的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的问题;是否存在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的问题。落实“五分离、五规范”要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情况。二是殡葬服务机构检查内容:殡葬服务机构服务公开、收费管理、制度建设、优质服务、行业建设,经营性、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营情况;对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二)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五个严禁”:1.严禁依托政府部门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企业入会和收费;2.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政府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3.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4.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5.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十五项”乱收费问题: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特别是借庆祝建党100周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收费;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8.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3.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三)社会组织财务审计。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会计报表、相关账簿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接受捐赠、资助的账务处理、开据票据及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的情况;开展经营活动的收入和捐赠收入是否纳入社会组织帐户;捐赠或转赠过程中是否存在牟利和其他财务管理问题;会费收支情况;开展评比、表彰、达标或举办研讨会、论坛、展会、培训及收费情况;开展技术审查、论证、评估、检验、评价、检测、鉴定、鉴证、证明、咨询、试验等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及收费情况;是否存在负责人、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财产,通过不合理列支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等支出、关联方交易或资金占用等牟取私利,关联方交易是否符合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存在损害社会组织利益情况。

(四)慈善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慈善组织(基金会)业务活动、内部治理、信息公开、专项基金、对外投资等方面。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是否在“慈善中国”平台履行备案和相应信息公开,慈善活动年度支出比例、管理费用支出情况、保值增值投资情况及履行相关信息公开情况,是否按时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

四、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7月27日-7月29日)。要按照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检查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台帐,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动员部署,广泛发动。按照行业协会商会全覆盖原则,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系统,按照不低于本地社会组织和殡葬服务机构总数(数据截止2021年6月底)4%的比例,随机抽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被检单位。慈善组织全部列入专项检查名单。

(二)自查自纠(7月30日-8月3日)。要动员引导各类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围绕检查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建立健全整改台帐,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三)现场检查。(8月4日-10月8日)要积极协调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消防等部门,对照检查名单,采取现场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按照规定时间,依次开展检查。检查情况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财务审计工作贯穿抽查工作始终。

(四)问题整改。(10月9日-10月31日)对发现问题,要根据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监管社会组织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分别在民政部门官网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系统进行公开。

(五)汇总报告。(11月10日前)。各区县专项检查工作报告(正式文件PDF版)于11月10日前,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事务科、慈善社工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实施,市民政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附后),负责专项检查的统一组织和调度协调。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检查组要加强与被检单位联系,及时对接检查时间,协调查资料,提升检查效率和质量。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检查组和审计团队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认真检查、文明执法,各被检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做好相关材料的提供保障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对于拒不接受检查,拒不提供被检材料的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1.2021年度民政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暨慈善组织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记录;

3.殡葬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记录;

4.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检查记录;

5.市管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专项检查记录;

 

 

附件1:

 

2021年度民政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暨

慈善组织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      二级调研员

杨朝晖    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员:张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常晓琳    社会事务科科长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科长

            宋立雪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四级

主任科员

王铭钧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一级科员

 

 

 

 

附件2:

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记录

被检查社会组织名称(全称):                

检查地点:                            检查时间:

检查

内容

现场检查事项

执法人员检查记录

(填写说明:在相应()内填√)

年报

情况

1.2020年3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从网上进行社会组织年报情况。

已年报(  )

未年报(  )

党的建

设情况

1.章程中是否载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2.是否按要求建立党组织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3.党组织是否发挥作用,履行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责任;4.是否落实组织生活制度。

1.是( )否( )

2.是( )否( )

3.是( )否( )

4.是( )否( )

内部治理情况

1.章程的制定、修改和核准是否履行规定程序;2.法定代表人是否符合章程规定条件,是否按照章程规定程序产生(罢免)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3.是否按照章程规定召开理事会,理事会是否按时换届,是否按章程履行职权;4.是否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监事或者监事会,监事(监事会)是否发挥作用;5.是否按照规定办理登记事项变更登记手续;6.是否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7.登记住所与实际办公地址是否一致;8.是否违规设立分支机构;9.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是( )否( )

2.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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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 )否( )

5.是( )否( )

6.是( )否( )

7.是( )否( )

8.是( )否( )

9.是( )否( )

资产财务管理情况

1.有无财务帐目、凭证;2.是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3.是否开立独立的银行基本账户;4.是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是否兼任出纳;5.财务收支、票据使用、资产管理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6.财产是否在举办者、捐赠人、负责人中分配,盈余是否分红;7.社会服务机构资产是否以借款、长期股权投资等形式被第三方长期占用;8.现有净资产是否低于开办资金。

1.有( )无( )

2.是( )否( )

3.是( )否( )

4.是( )否( )

5.是( )否( )

6.是( )否( )

7.是( )否( )

8.是( )否( )

业务活动情况

1.业务活动是否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2.是否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3.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经过批准;4.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或者备案手续;5.重大业务活动是否经理事会研究决定;6.开展业务活动是否规范使用名称;7.是否存在擅自利用党政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名义进行活动宣传、印发刊物等情况。8。本年度主要业务活动情况。包括重大活动、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情况。(由执法人员依据检查情况现场摘要填写,社会组织可以提供相关文字或图片材料附后。)

1.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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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 )否( )

执法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社会组织法人(负责人)或现场授权委托人签字:

电子邮箱(必填):                 联系电话(必填):

附件3:

殡葬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记录

被检查单位名称(全称):                

检查地点:                            检查时间:

检查

内容

现场检查事项

 

执法人员检查记录

 

殡葬用品生产、经营

1.是否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2.是否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3.制造、销售的殡葬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1.有( )无( )

2.是( )否( )

3.是( )否( )

 

殡仪馆服务

1.是否坚持“两公开一自愿”,即公开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由当事人自愿选择服务;2.是否执行惠民殡葬政策。

1.有( )无( )

2.是( )否( )

公墓建设经营

1.经营性公墓是否展示《经营性公墓合格证》,营业执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价格公示内容;2.经营性公墓是否建有节地生态墓区;3.公益性公墓是否展示批准建设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价格公示内容;4.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建设墓穴面积是否符合《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和《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

1.有( )无( )

2.是( )否( )

3.是( )否( )

4.是( )否( )

执法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现场授权委托人签字:

电子邮箱(必填):                 联系电话(必填):

 

附件4:

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

整治检查记录

被检查社会组织名称(全称):                

检查地点:                            检查时间:

检查

内容

现场检查事项

执法人员检查记录

(填写说明:在相应()内填√)

五个严禁

 

1.是否依托政府部门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企业入会和收费;2.是否利用法定职责和政府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3.是否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4.是否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5.是否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

 

1.是( )否( )

2.是( )否( )

3.是( )否( )

4.是( )否( )

5.是( )否( )

十五项乱收费问题

 

 

 

1.是否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2.是否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3.是否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4.是否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5.是否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6.是否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特别是借庆祝建党100周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收费;7.是否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8.是否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9.是否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10.是否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11.是否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12.是否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3.是否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14.是否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15.是否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1.是( )否( )

2.是( )否( )

3.是( )否( )

4.是( )否( )

5.是( )否( )

6.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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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 )否( )

10.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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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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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社会组织法人(负责人)或现场授权委托人签字:

电子邮箱(必填):                 联系电话(必填):

附件5:

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检查记录

被检查社会组织名称(全称):                

检查地点:                            检查时间:

检查

内容

现场检查事项

 

执法人员检查记录

 

 

机构分离情况

1.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是否全面取消;2.是否依然存在利益链条。

1.有( )无( )

2.是( )否( )

 

 

职能分离情况

1.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的行政职能是否完全剥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是否存在“只脱责任不脱利益、不脱业务”等问题;3.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是否违规将自身应承担的职责交由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承担。

1.有( )无( )

2.是( )否( )

3.是( )否( )

 

 

 

 

人员管理分离情况

 

1.人员管理上是否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2.行业协会商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是否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3.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使用的事业编制是否核销;4.行政机关是否推荐、安排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5.是否存在违规领取薪酬、资金、津贴等报酬,获得其他额外利益和领取各种名目补贴等情形;6.行业协会商会有无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否有效发挥作用。

1.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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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 )否( )

6.是( )否( )

 

 

资产财务分离情况

1.行业协会商会是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2.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是否将自身应承担的经费转由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负担,继而转嫁市场主体承担,进行违规收费;3.行业协会商会财务管理是否规范,

有无在行业协会商会报销财务支出款项,或向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借款。

1.有( )无( )

2.是( )否( )

3.有( )无( )

 

 

 

 

 

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情况

 

1.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外事、人力资源服务等事项是否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2.脱钩后的党建工作,是否由依托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建立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统一领导;3.已经建立非公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的,是否依托组织部门将其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整合为一个机构。4.行业协会商会选出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是否由各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负责审批;5.对行业协会商会负有行业监管责任的部门,是否对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进行指导。6.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外事工作按中央和我省有关外事管理规定执行,是否不再经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审批。

 

 

1.有( )无( )

2.是( )否( )

3.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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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 )否( )

6.是( )否( )

执法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社会组织法人(负责人)或现场授权委托人签字:

电子邮箱(必填):                 联系电话(必填):

 

 

 

 

 

 

 

 

 

 

 

 

 

 

 

 

淄博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