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建立公立普惠制养老、医疗服务保障体系的建议的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302018
建议人: 肖燕
主办单位: 淄博市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3-08-22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市政协十次会议委员

1302018号提案的答复

 

肖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建立公立普惠制养老、医疗服务保障体系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关注关心养老服务工作,并提出了具体、中肯的建议,结合部门职能,我们对您的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推进落实措施,并扎实推进落实。现答复如下:

1.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高9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20231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80元提高到924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55元提高到801元。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政策体系,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低保、特困、低保边缘、临时救助、服务类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2.实施养老机构培优扩容工程。落实护理型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市场,新增养老机构7家、机构养老床位812全市养老机构总数达到170同时,结合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以规范服务设施、项目、流程和质量等为主要内容,推动标准化、安全化、优质化、家居化、亲情化、智慧化六化服务在全市养老机构梯次落地。积极培育宁智寓和、善行家豪、世纪阳光等10余家本地养老服务企业做大做强,持续优化机构养老服务供给。

3.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鼓励驻淄高校设置养老服务专业,齐鲁医药学院开设养老服务管理本科专业,淄博职业学院与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均开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科专业,3所学校2023年共招生225人。严格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制度各级各养老机构积极开展培训活动,每年培训养老从业人员3000人次以上加快补齐养老服务人才紧缺短板,养老护理员、社会工作者、康复师、营养师、医护等专业人数达到2200人以上。

4.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严格落实《淄博市新建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按照新建城镇居住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单体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的要求规划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半年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150平方米,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率保持在100%统筹集成各类要素资源,上半年新增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4处,覆盖率达到75%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淄博市民政局 

                        2023822

 

(联系单位:淄博市民政局,联系人:陆  娟,联系电话:3887712)

(此件公开发布)

  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一、背景问题及分析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6736万人,占总人口的18.9%;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0056万人,占总人口的14.2%。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20.8%。我国人口老龄化有三个特点:基数大、增长快、未富先老。据预测,2035年左右,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且有数据显示从1980年到2016年,在30年来的独生子女政策下,大约有1.76亿独生子女,在这1.67亿独生子女里,真是能做到让父母老有所养的微乎其微,大家面临巨大的养老压力。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09万人,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为77.6万人。随着社会老龄化加速,老年人“吃饭难、就医难、照料难”等养老供需不平衡问题日趋突出,养老需求更趋多样化。现阶段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建立公立普惠制养老、医疗服务保障体系既是我市的长期战略任务,也是扶助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的重要举措。 二、存在主要问题 1、淄博市的养老机构,机构数量少、普惠制的公立养老院更少。 自淄博市民政局公布的信息看,截止2020年12月(暂未有2021年度的数据),淄博市全部备案的养老机构只有146家,其中张店区39家,淄川区23家、博山区9家、周村区8家、临淄区9家、桓台县34家、高青县7家、沂源县9家、高新区7家、文昌湖区1家,从公布的名单看,淄博市的养老机构,不仅存在数量少的问题,而且公立养老院比较少、普惠制的更少。目前存在的养老院大多是村居、社区自己投入建设,或者是民办盈利性的养老机构。 2、养老机构服务等级大多都比较低。 根据淄博市民政局网站2022年11月28日发布的淄博市三星级以上养老机构名单淄博市三星级以上养老机构仅有34家,其中24家是民办养老机构。 3、淄博市老年人医疗优待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不理想,不存在普惠制的医疗保障体系。 根据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淄博市文化旅游局、淄博市体育局、淄博市科学技术协会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要求优化就医服务流程包括各级医疗机构应配备专(兼)职社会工作者承担导诊、陪诊老年人相关职责;科室间建立无缝对接工作机制,为老年患者提供“一条龙”全程陪同服务等。但是经了解,大多数医院并没有落实陪同服务,也没有建立对独生子女老人的普惠制医疗保障体系。 从以上体现淄博的养老机构还远远达不到需求,老年人养老、医疗问题目前属于重大社会民生问题,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建立公立普惠制养老、医疗服务保障体系成为重中之重。 建议 1、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以应对日趋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 根据二十大报告,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加快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应对日趋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 2、加大公立普惠制老年医院建设支持力度,推动建立普惠制医疗机构。 加大公立老年医院建设支持力度,构建便利化老年医疗服务体系,为老年人突发疾病提供紧急求助服务,提供普惠性医疗救治、医疗康复和医疗护理服务,为建立适应老年人就医需求的普惠制医疗体系探索有效路径。 3、建立以公办养老机构为主,社会参与为辅的普惠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加强老年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以公办养老机构为主,社会参与为辅的普惠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要求养老机构按照规定配置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定期组织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参加培训,加强老年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同时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居家养老生活提供照料服务,建立专业化老年生活照料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