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
第1302093号提案的答复
孙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助力青年团体发展的综合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市各领域、各行业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并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青年社会团体作为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截至目前,在我市市级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成立的青年社会团体共7家,分别为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市青年作家协会、市青年书法家协会、市青年音乐家协会、市青年美术家协会和市青年摄影家协会。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联合团市委、市审批局等单位,依法开展青年社会团体登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规范化建设,确保青年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在成立登记管理和章程核准时加强审查,要求各级青年社会团体,在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从源头上确保青年社会团体管理的正确政治方向和鲜明价值导向。
二是依法审核登记。加强与团市委等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和工作对接,积极参与促进青年社会团体工作有关机制,做好咨询服务和政策解释。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青年社会团体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按照登管协同原则,配合行政审批部门依法办理青年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等相关工作。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结合社会组织人员、资金、活动管理的各项要求,做好年报、换届、评估等日常管理工作。在2022年度全市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中,市级7家青年社会团体年报结果均为“合格”。加强对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换届选举材料的指导和换届过程的全程监督,确保其圆满完成换届工作。监督青年社会团体坚持非营利原则,建立健全人事、资产、财务、信息公开等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内部治理水平,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充分尊重青年社会团体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律,为青年社会团体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加强执法检查,对青年组织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激活发展潜能。积极支持青年社会团体依法开展领域交流活动,切实发挥青年社会团体紧密联系党和政府以及各社会阶层桥梁纽带作用。鼓励青年社会团体结合自身能力实际,发挥青年群体朝气蓬勃、敢打敢拼的独特优势,充分参与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助学助老等志愿服务,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慈善活动,聚焦“三提三争”,为推动全市“十二个提效争先”落实突破做出更大贡献,展现青年担当。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配合团市委等业务主管单位,进一步优化对青年社会团体的服务、指导和监管,为青年社会团体助力全市“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淄博市民政局
2023年8月22日
(联系单位: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人:孙文凯 联系电话:3887506)
(此件主动公开)
抄 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