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民政局2022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204/2022-529856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19 发布机构: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民政局2022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发布日期: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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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7号)部署要求,市民政局已完成交办的33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市民政局共承办建议提案33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9件,涉及到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基层政权、移风易俗等民政业务的方方面面。对这些建议提案,我逐件进行了学习研究,听取了承办科室汇报,深切感受到代表委员对民生工作尤其是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提出的意见建议富有很强的建设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扎实做好每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我们逐件进行了学习研究,建立了台,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办理时限,保障了工作落实,按期办结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办理期间我们及时将相关情况与代表委员们进行了沟通,真正把建议提案办理过程变为广纳良策、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过程。

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接到交办的建议提案后,我局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始终坚持高点站位,增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及时组织班子成员及机关各科室(局)长召开专题部署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同时,逐一认真研究33件建议提案,逐件落实办理单位和责任人确定办理答复原则,把办理和答复任务落实到具体业务科室(局)并实行台账管理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积极办,办公室牵头协调”的办理工作格局。

(二)规范流程注重协调。我局严格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加强督导督办局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落实督导督办工作制度,实行周一反馈、月一督办办理期间始终与各业务科室(局)保持密切联系,对办理工作及时进行沟通,并及时将调度情况推进措施报局主要负责同志。二是注重部门协调。主办的建议提案,做到不推诿、不扯皮,积极与协办单位进行沟通对接,及时将协办单位的意见归纳整理,确保答复意见的完整性。对协办的建议提案,主动配合主办单位给出书面答复意见。三是严格办理程序。各承办科室的答复件由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批准形成书面答复文件(淄民复),报市政府督查室。经市领导批准后,正式开展答复工作。

(三)重点建议,重点督办。今年我局承办33建议提案中,有3件是重点督办的人大代表建议1件是重点督办的政协提案,分别涉及养老服务和基层政权工作。办理期间,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办理情况汇报,详细了解重点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进程。具体负责承办的科室多次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对接,积极汇报我市养老服务和基层治理方面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结合我市各项工作实际,对照建议提案的具体要求逐条逐项形成答复意见,及时进行反馈,办理结果得到了代表委员的认可和满意。

(四)加强沟通,确保满意建议提案不仅是群众心声的“传声筒”,更是我们提升工作的“助推器”。我局将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交流贯穿于办理全过程,通过电话联系、书面征询、面对面交流等多种形式主动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建议,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提升了答复满意率。先后与代表委员进行了次沟通。一次是收到建议提案初期由承办科室与代表委员进行电话沟通,充分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初衷和目的,以便有针对性起草答复意见。第二次是起草完答复意见后,由承办科室采取电话、面谈等方式与代表委员再进行沟通,再完善答复意见以确保答复满意。期间主要负责同志多次直接与有关代表委员进行沟通交流,汇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征求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我局下一步的工作落实达成新的共识获得了代表委员们的理解和支持。

下步打算

办理好建议提案,是回应民众关切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更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工作所需。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建议提案面复会上各位代表委员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思想认识,梳理总结经验,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进一步抓好各项建议提案的推动落实,并将办理建议提案作为转变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实现由重答复向重办理的转变,以实实在在的办理成效向广大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以此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淄博市民政局

                            202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