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民政局

2024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民政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民政服务的公信力,结合市民政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明确公开责任,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为实现“3510”发展目标、“强富美优”城市愿景贡献更多民政力量。

二、主要任务

1.做好民政领域各项政策公开。及时公布民政领域各项政策措施,并同步发布多形式政策解读,注重运用动画、图片、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媒体等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注重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及时联系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公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主要流程、救助对象、标准等基本数据。公开慈善救助款物的管理及使用情况;公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等补贴标准、补贴发放情况和办事指南等;公开老年人福利补贴信息;公开养老服务机构评估结果、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等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老龄工作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3.推动民政事项信息公开。做好市级社会组织年报、行政执法情况信息公开。组织实施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4.推进部门重点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按时公开本级财政资金使用的预决算情况。及时公布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民政领域重要事项和部门办公会议情况,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局属各单位)

5.更好发挥政务平台作用。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制度,实行重要信息多人审看、专人把关,确保表述规范、内容准确。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出台等方面信息,统筹运用主流媒体及市民政局政务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责任单位: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

6.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认真落实“三提三争增效提质年”活动要求,全面提升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服务意识,高效地处理公众申请,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针对性,注重答复的清晰度和易读性,便于公众理解和接受。(责任科室: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

7.宣传政务公开工作成果。进一步畅通媒体采访渠道,主动加强与各级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开放日、慈善信息公开周等活动的作用,邀请各级媒体积极报道,提高政务信息影响力。提高政策透明度,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成果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提高社会对民政工作的认可度。(责任单位: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科室、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做好政务信息的发布、网站技术保障服务、内容建设等具体工作,办公室履行好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

(二)强化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政务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我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做好监督保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评估,确保信息公开的透明、准确和及时。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年度任务,明确责任主体,逐项抓好落实,加强对民政网站、政务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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