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评估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204/2020-202030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22 发布机构: 淄博市民政局

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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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履行情况进行调度和开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8月6日-8日,市民政局组织人员赴博山区、桓台县采用实地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展开后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决策实施效果分析

2019年1月,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实施以来,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成本效益分析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实施以来,社会反映良好,完成了重点任务,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社会公众评价

市民政局于2020年8月6日-8日,在博山、桓台组织了区(县)直部门(组织、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人社、住建)、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两委员一代表、社会组织代表、群众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实地走访了博山区城东街道、桓台县索镇有关村(居),完成了重大决策事项后评估工作。

在座谈中,参会人员都表示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持肯定态度,对文件执行效果也完全满意。认为《实施意见》实施以来,有助于提升基层组织力和服务水平,有助于实现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决策实施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

决策实施的近期效益:一是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2020年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二是打造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按照300-400户居民配备1人的标准配备社区工作者;三是深化“四社联动”机制。进一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服务“四社联动”。四是实现社区减负增效。严格按照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对社区工作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实现社区减负增效。

决策实施的长远影响:实现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城乡社区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为实现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淄博转型发展、全面振兴、走在前列奠定坚实基础。

五、改进建议措施

一是探索推进区域化党建新模式。结合区域实际,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打造全覆盖广吸纳、开放式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二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通过扎实开展“双报到”,设置党员先锋岗,开展党员联户、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社会服务管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广泛参与基层自治和服务活动。

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对已建成达标的社区服务中心,把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拓宽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作为工作重点,健全各类配套服务设施,打造亮点;对在建的社区服务中心,充分考虑社区内部空间布局、设施条件和辐射范围,严格按照标准合理布局;尚在规划中的,要与建设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在报批建设规划方案时,高标准规划设计社区服务中心,并严格按照规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