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农村留守儿童身份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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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9-14 发布机构: 淄博市民政局

农村留守儿童身份认定标准

发布日期: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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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认定条件

摘自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  

 

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一)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二)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

(三)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

(四)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

(五)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三)健全评估帮扶机制。

(四)强化监护干预机制。

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一)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

(二)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