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204/202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21 发布机构: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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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相关规定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11日至2019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主动发布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解答材料、民政要闻、公示公告675条。加大民政领域相关政策公开、宣传力度,在市民政局网站长期公开业务《办理指南》和政策规定,在《淄博日报》、《鲁中晨报》、《淄博晚报》等媒体整版刊发民政政策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在电视台滚动播出社会救助咨询电话,切实做到“民呼我应”。将1万余张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发放群众或者张贴到镇办、村居醒目位置,实现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无空白、全覆盖。举办了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班,印制社会救助政策汇编300余本,分发至区县、镇办民政工作人员。先后就淄博市慈善事业发展情况、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召开新闻发布会,由主要负责人现场向公众宣传了新出台的政策规定和近三年慈善事业发展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3件,不予公开1件,均按要求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及答复书,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信息主动公开和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相关业务科室(局)起草文件之初,研究确定信息公开属性,并报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二是完善政策解读机制,重要政策发布后及时发布政策解读链接,先后制定配发了《关于依法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后登记备案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社区居家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解读,转载《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及解读。三是以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为依托,逐条梳理政务服务事项,优化业务流程,共梳理优化业务流程20项,在官方网站同时发布办事指南。四是按时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019年市民政局共承办建议提案25件,其中政协委员提案20件、人大代表建议5件,办理情况均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加大市民政局门户网站的维护更新力度,根据机构改革及行政职能调整及时变更网站栏目设置。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财政资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管理等信息同时发布至市政府网站。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新闻、通知类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信息的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政务公开纳入本部门领导分工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按照机构调整、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市民政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多渠道公开,在应对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问题时不失声、不缺位。制定《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办公会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2019年度未接到过因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任何失误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1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7

-287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34

减少159(本年度675

1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74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494.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1

0

1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1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1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1

0

1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与上级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市民政局将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优化网站、微信、微博等公开平台的服务功能,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提高民政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因机构调整,市民政局绝大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已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目前,市民政局没有直接许可事项,故行政许可事项数量较上年度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