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民政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204/201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0-02-26 发布机构: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民政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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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由淄博市民政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第一综合楼1004室;邮编:255095;电话:0533-3887711)。

一、概述

2009年,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各科室(局)、局属单位提供信息为基础、办公室牵头汇总的信息收集机制、公文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同步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各项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对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淄博民政门户网站等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依法、认真、及时、规范,为推进民政事业发展、服务社会公众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民政业务工作、统计公告类及其他政府信息。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民政网站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其中最常用的形式是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本年度未收到公民个人信息公开申请,对公民个人申请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全年共接受与民政业务有关的公民个人通过电话、来访等咨询900余次,均依法按政策及时作了答复。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还不够完善;二是向社会公开信息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充实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流程,拓展公开形式,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和便民利民服务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全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201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