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市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204/2015-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5-01-30 发布机构: 淄博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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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相关规定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严格按照省、市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层层分解落实重点工作安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加强检查、抓好监督,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4年,全局制作政府信息97条:其中,主动公开93条(政策性规范文件15条、其他信息78条),依申请公开4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部署,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和副县级干部为副组长、各科室(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工作队伍进一步壮大。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3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多渠道公开,在应对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问题时不失声、不缺位。同时,在各业务科室(局)指定1名同志为信息公开联系人,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并先后两次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三)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参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政策文件,我局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信息公开管理模式等工作制度。一是完善信息主动发布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健全信息主动发布工作机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主动公开生成的政府信息,并同步更新至政府和民政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同时,进一步畅通了包括网上申请在内的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完善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依申请公开流程,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答复会商机制,未出现因申请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二是建立健全公文解读和政策咨询机制。建立了政策性规范文件解读工作机制,由各业务科室(局)负责人和相关业务工作专家组成政策解读专家组,确保重要政策性文件出台的同时配发政策解读文件。在门户网站增设业务解答版块,集中群众来访、来电咨询的重点、热点政策性问题,在该版块统一对外发布相关办事政策、程序指南等。三是建立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下发了《关于做好应对民政舆情工作的通知》,在全市民政系统建立了民政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市及各区县民政部门分别成立了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人员作为舆情监测员,在全市民政系统形成了舆情整体监控应对格局。凡涉及民政工作的舆情全部纳入了监测范围,并做好监测记录。对涉及本单位的负面舆情,第一时间研究确定应对策略,并指定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新闻言论。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民政官网等途径,发布民政政策文件解读,特别是就城乡低保、农村五保、退役士兵安置、优抚保障等群众高度关注、政策性强的业务工作,均发布了相关政策解读。同时,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市长市民面对面等活动,加强与群众的互动和交流,及时回馈群众询问。继续运行民生诉求督导平台,按照“督导平台”收集批转、区县民政部门具体承办、市局职能科室重点督办的流程,收集、倾听、办理民生诉求,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在此基础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重点加强了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了城乡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等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4年,我局共制作发布主动公开93条,其中,政策性规范文件15条、其他信息78条。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我局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建立了例行新闻发布制度,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兴忠同志担任新闻发言人。6月6日,与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召开了“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20余家媒体参加。市民政局马国舟局长出席新闻发布会,并通过答记者问的形式,向公众宣传政策,通报专项行动任务,使广大群众了解什么人能够享受低保、如何办理低保业务等内容,营造了良好氛围。二是充分发挥网站公开主渠道作用。严格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要求,结合民政业务工作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公开需主动公开的民政工作信息。同时,对市民政局官方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特别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民政工作信息。三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开通了“淄博民政发布”政务微博,建立了政务微博内容保障工作机制,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微博管理员,各科室设微博信息员1名,确保微博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从《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2014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方面,我局严格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相关业务科室(局)在起草文件之初,就研究确定信息公开属性,并报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进行保密审查。政策性文件出台、重要会议召开或活动开展后,相关信息由所属业务科室于1个工作日内将保密审查情况报局办公室备案,并按照保密审查结果最终确定公开属性,主动公开的立即对外公开。同时,局党委高度重视局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提出了局机关与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的工作要求,局所属事业单位也相应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落实。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及查询了解的便捷程度与公众的需求尚存差距,网上信息更新维护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基本上兼职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工作的任务重、事务多,工作开展存在一定的难度。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在领导干部、公务员培训班开设政府信息公开课程,提高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创新公开渠道。尝试采用电子邮件发送等主动公开方式,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结合信息化、政府网站的发展趋势,总结现有经验,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方式。三是每日16:00通过电子邮件接收《每日民政舆情参考》及《预警信息》,随时掌握全国范围内重大民政舆情事件。

八、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文件下载:市民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