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204/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31 发布机构: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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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相关规定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大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及时将2020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增强民政服务的透明度、公信力。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主动发布政策法规、解答材料、民政要闻、公示公告440余条,及时回复网友留言50余条二是加大民政领域相关政策公开、宣传力度在市民政局网站设置政务公开栏目,长期公开业务政策规定和年报信息,在《淄博日报》《鲁中晨报》《淄博晚报》等媒体刊发民政政策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在淄博电视台及时发布各类救助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三是举办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班,印制社会救助政策汇编300余本,分发至区县、镇办民政工作人员。四是先后就新冠肺炎疫情慈善专项募捐活动慈善事业发展情况、“十三五”社会救助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由负责人现场向公众宣传了疫情募捐活动、慈善事业发展、社会救助等情况。五是市民政局2020年共承办建议提案39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9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0件,涉及民政业务中的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养老、殡葬改革、区划地名管理等方面,按期办结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办理情况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2件,均按要求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及答复书,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是在市民政局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专栏强化公开内容的针对性,使该平台成为公众获取信息的权威渠道。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和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相关科室(局)起草文件之初,研究确定公开属性,并报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三是严格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时效关,确保政府信息合法、准确、真实。四是完善政策解读机制。重要政策发布后,及时发布政策解读链接。先后制定配发了《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法规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解读。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市民政局网站的阵地作用。围绕办事服务、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内容开展常态化宣传。年内发布各类消息259条,维护专栏专题1个,解读回应4条,互动交流50条。二是提升“淄博民政”微信、“淄博民政发布”微博影响力淄博民政”微信订阅读3000人,发布信息125条。淄博民政发布”微博用户2000人,全年发布微博62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政务公开纳入本部门领导分工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按照机构调整、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市民政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信息及时多渠道公开,在应对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问题时不失声、不缺位。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开展全市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专项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75

+18

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153.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下一步将强化专职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吃透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坚持“互联网+”思维,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提高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民政局

2021年1月28日

 

淄博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