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204/2024-542546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9 发布机构: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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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民政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第一综合办公楼1004室;邮编:255300;电话:0533-3887711;邮箱:zbsmz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扩大公开范围,有序公开民生保障政务信息,进一步提升民政领域工作透明度,扎实推进民政事业与政务公开深度融合发展。

(一)高质量完成主动公开

2023年,淄博市民政局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普通部门文件4件。一是通过“淄博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淄博民政”微信公众号、“淄博民政发布”新浪微博等政务平台主动公开发布政务要闻、政策、公示等信息1244条,全面公开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民政事项完成情况。二是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公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财政信息等政策、办事指南,采取动漫长图、视频等形式发布解读,共发布各类解读43条。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多次举办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慈善事业、婚姻登记等业务培训班,召开7场新闻发布会,在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新闻、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大众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我市民政新闻81篇。

序号

日期

主题

类别

1

1月17日

慈善事业发展新闻发布会

答记者问

2

2月7日

地名文化建设新闻发布会

答记者问

3

2月28日

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答记者问

4

3月16日

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新闻发布会

答记者问

5

9月28日

居家养老服务新闻发布会

答记者问

6

10月26日

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答记者问

7

11月7日

婚姻登记模式创新新闻发布会

答记者问

(二)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予以公开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均按要求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民政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时限、责任科室等,实行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和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三审三校”、保密审查制度,由相关科室(局)、单位起草文件,研究并确定公开属性,并报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后发文公示。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清理失效文件,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到期自动失效1件,现行有效6件。

(四)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在淄博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51条,维护专栏专题4个(新增2个),各类图文解读回应43条;政务公开平台公开信息216条;“淄博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70条;“淄博民政发布”发布微博207条;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全年总阅读量超过60万余人次。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婚姻登记、养老服务、云祭扫等“微窗口”,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

 

(五)加强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结合人员调整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安排专人专职负责,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做好监督,按照2023年度政务公开方案逐项落实,并积极解决、反馈评估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定期培训,2次开展全市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学习及总结,切实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策、会议的解读方式不够丰富,解读形式比较单一;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重,部分信息公开数据不及时;公开渠道不全面、公开信息不够规范。

(二)改进举措

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方案,完善公开渠道,实现公开途径全覆盖,及时公开并规范各类公开信息,丰富部门办公会解读、政策解读形式,提高图文、视频解读比例,提高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收费情况

2023年,淄博市民政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年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共承办建议提案22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1件,涉及民政业务中的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养老、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等方面,按期办结率、答复率、公开率等均达到100%,办理情况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

(三)年度要点落实及创新情况

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印发《淄博市民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时召开工作培训会议,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加强媒体宣传引导,实现民政业务同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淄博市民政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