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稿解读丨淄博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管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204/2025-550822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07 发布机构: 淄博市民政局

文稿解读丨淄博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管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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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3887721

一、政策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

二、报告对象

2024年6月30日前在我市登记的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淄博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组织2024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报告时间

2024年度年报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四、报告方式

(一)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和公开。登记管理机关不对年度工作报告作出结论,不对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加盖结论戳记。

(二)社会组织,须将年度工作报告报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审查。

五、报告内容

基本信息、党的建设情况、内部建设情况、财务会计报告、业务活动情况等。

六、报告程序

(一)网上填报。填报路径为“山东社会组织网—办事大厅—登记年报申报—登录外网申报系统—管理—年度工作报告”(http://120.221.154.252:8088/socialorg/net/login.jsp)。

(二)上传附件。社会组织应在“上传电子文件”栏上传规定附件。

(三)信息公开。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报信息,将在“山东社会组织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问题咨询

年报业务咨询电话:0533-3887721,5095999;

年报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31—86913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