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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福利院(特困人员)

发布日期:2022-08-30 16:19:53 浏览次数: 字体:[ ]

事项名称

收养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镇特困人员

事项类别

公益服务(依申请服务)

事项内容

收养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镇特困人员,为其提供基本生活条件、照料服务、疾病治疗和殡葬服务保障。

事项依据

《淄博市社会福利院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淄编〔2021〕61号第五条。

办理机构

承办科室

老人院

配合科室

综合科(挂党群工作科牌子)

联系方式

承办科室主办人员

曹舒

办公电话

0533-8409507

服务能力

老人院总建筑面积3320平方米,主体两层,设置床位118张,目前有128特困人员。人员配备方面,现有员工36名,涵盖护理、社会工作、养老护理等专业,院内医务科、护理科有专业的医生及护士为院内特困人员身体健康提供医疗护理保障。管理服务方面,老人院秉持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的护理服务理念,为特困人员服务,特困人员的满意度逐年上升。增加特困人员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让特困人员感受到居家般的温暖一直是院内所有工作人员努力的方向。

服务期限

长期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及依据

事项办理、信息公开链接和渠道

微信公众号:zbsshfly


服务指南/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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