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淄博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行动意见建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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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开展《淄博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行动”为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民政局事项。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群策群力推动《条例》落地见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条例》实施情况及重点任务落实的意见建议。 一、评议事项 开展《淄博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行动。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淄博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 推进经困补贴和高龄津贴、新建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连锁化养老服务品牌评选、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设立养老慈善基金、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实施“银龄行动” 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三、参与方式 通过来电、来信、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话:0533-3887711 电子邮箱:zbsmzjbgs@zb.shandong.cn; 地址: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一综合楼1004房间 邮编:2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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