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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活动参与指引

发布日期:2025-09-03 16:51:54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消费者参与指引

(一)补贴资格券申领渠道

本次补贴消费券通过云闪付淄博市家装厨卫“焕新”信息平台申领。

(二)补贴资格券申领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云闪付APP”,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并绑定本人银行卡、手机号;

2.在云闪付 APP 中将手机定位至“淄博市”,点击“鲁换新”小程序,进入“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平台”专区。或者直接搜索“淄博市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申请”,进入改造补贴管理平台。

3.在改造补贴管理平台改造申请页面,确认并授权云闪付用户身份信息,按要求依次填选拟改造住房地址(收货地址)、补贴申领承诺书,地址须真实有效、具体到户。通过资格审核后,即可申领补贴资格券。

4.领取成功后,前往线下符合资质的商家购买商品并现场使用本人云闪付APP完成核销。子女可按照平台提示代老年人领取及核销。

    (三)消费券使用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申领期限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补贴券核销截止日期最晚至2025年12月31日。每张补贴券自领取之日起2个自然日内有效,首张补贴券失效的,可再领取1次。

2.发生退货情形的,退还消费者退货商品实际支付费用,消费券使用次数及所用补贴额度视为已使用,不予退回。请消费者理解配合。

二、商家参与指引

(一)补贴申报平台

本次活动补贴通过云闪付淄博市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平台申领。

(二)补贴申报流程

本次活动参与企业应通过“焕新”信息平台上传所销售商品信息及消费券核销信息。待审核完毕后,补贴资金按照财政部门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发放。

(三)补贴申报注意事项

1.商家开具销售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应为包含补贴在内的最终销售价格,应与核销补贴资格券的单笔结算金额一致,发票开具时间须早于2025年12月31日24:00前。

2.商家必须于2026年1月10日前完成现场交付或送货安装,及时上传完整证明材料并申报。补贴申报端口于2026年1月10日24时关闭,逾期上传(含修改后上传)不再受理。

3.消费者在购买补贴商品后退货退款的,政策参与主体应按照消费者实付金额通过原支付渠道退款,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时参与主体已收到补贴款,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资金退回至政府指定账户,否则取消继续参与活动的资格。请商家理解配合。

 

                                            淄博市民政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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