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可承接淄博市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第三批)名单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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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鲁民〔2024〕46号)相关规定,经向社会发布征集公告、银行公开报名、综合评审等工作,现将可承接淄博市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第三批)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临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高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沂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特此公告。 淄博市民政局 2026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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