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市乡村振兴行动中提高农村75岁以上老人生存质量的建议的办理答复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2025033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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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李志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我市乡村振兴行动中提高农村75岁以上老人生存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落实高龄老年人福利政策。依托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录入高龄津贴历史数据,对资格认定、审批退出等进行数字化管理,加强与殡葬服务、残疾人保障等相关数据比对,及时核实处理疑似问题数据,确保精准发放。上半年,全市享受高龄津贴政策老年人14.8万人,保障资金约300余万元。

二是发展农村区域特色养老服务模式。立足我市组群式城市特点,聚力推动“一县一品”特色养老服务发展。其中沂源县政府联合沂源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因村制宜、统筹规划”原则,利用农村幸福院运营奖补、土地增减挂钩试点、慈善定向捐款捐物等扶持政策,全域建设集助餐、就医、洗澡、购物等功能于一体的“沂源红”幸福家园民生综合体。项目总投资3.1亿元,规划布局353处的民生综合体和助餐服务点,同步建设中央厨房1处,实现全县446个村(居)功能服务覆盖,探索发展了可持续运营发展的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博山区打造“博善颐养”养老服务体系品牌,通过“集中供养+上门照护”托住农村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三是稳步推进居民医保体系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筹资标准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医疗费用增长、医保待遇水平和个人承受能力按年动态调整。2013年至2024年,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670元。2024年我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为670元,个人缴费为成年居民460元、学生儿童360元,财政补助在年度筹资中的占比超过60%,是居民医保基金的最主要来源。对于75岁以上农村老人或减或免居民医保费的建议,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并做了相关统计测算,据统计,目前全市居民医保参保人中75岁以上人员约有23万人,约占总参保人数的5.6%,以每人每年460元计算,共需资金约1.06亿元。近年来我市居民医保基金一直处于紧平衡状态,且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较深,收支压力不平衡的压力更加突出,高龄人员不缴费享受待遇将会进一步增加基金支付压力,影响基金运行安全。此外,在当前财政支撑能力紧张的情况下,全部由政府代缴也存在相当大的困难,目前主要仍以困难群体为代缴对象,符合条件的75岁以上困难老人可按规定享受代缴待遇。

针对您提出的“出台相关政策,鼓励老家在相关农村的在外工作者返乡捐赠,愿意持续捐赠者甚至可获得一定荣誉”,目前我市暂无相关政策,后续如有必要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研讨制定。   

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淄博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市民政局,联系人:徐以磊,联系电话:3887712)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1.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步伐不断加快,在我国尊老敬老的文化传统影响下的养老事业已经成为我国各项事业的重中之重。自2019年以来,我国连续出台了各种相关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可见我国顶层设计中对养老事业的重视。 2.随着我国乡村振兴行动的不断推进,75岁以上农村老人的生存质量高低是制约农村养老事业的关键要素。普遍来看,75岁以下农村老人,结合政府给予的近200元养老金,再加上他们个人参加各种适当的社会劳动以获取点滴经济报酬,基本能够自给自足。但是,75岁以上老人随着身体机能的下降,也就无法再继续参加相关社会劳动以获得更多经济报酬补贴生活,而病患次数却在不断增多中日常生活亦需花费更多以获得他人帮助。另外,还有每年460元的合作医疗费用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并且,这些老人的子女恰好处在五十岁左右的尴尬年龄,赚钱能力下降,供养子女压力却同时在加大,使得他们在顾及老人生活上也不尽心如意。 3.我市是中国孝文化发源地,并且前段时间推出的长者食堂的经营管理也积攒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对进一步提升农村老年人,特别是农村75岁以上老年人的生存质量有一定的实践基础。 二、建议举措: 1.建议我市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各镇、村联合,从相关收入中抽出部分资金补贴各村75岁以上农村老人,按月补助作为老人的生活补贴。 2.建议我市制定优惠政策,或减或免75岁以上农村老人的合作医疗费用。 3.建议我市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各镇、村探索适合农村现状的农村养老模式,以村为单位构建价格亲民、服务亲民的养老服务一条龙体系。 4.建议我市出台相关政策,鼓励老家在相关农村的在外工作者返乡捐赠,愿意持续捐赠者甚至可获得一定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