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民政局
李久存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近年来市民政局着力强化制度创新与政策供给,构建起覆盖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适老化改造的多方保障体系,持续优化农村养老服务供给。
一是丰富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构建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服务设施网络,目前,全市县级敬老院覆盖率达100%,发展镇综合养老服务机构88处,农村幸福院800余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完善。
二是为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综合考虑农村老年人家居基础状况和实际需求等因素,按照“一户一策”原则,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建成家庭养老床位,截至目前已建成7000余张。
三是发展农村区域特色养老服务模式。立足我市组群式城市特点,聚力推动“一县一品”特色养老服务发展。其中沂源县政府联合沂源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因村制宜、统筹规划”原则,利用农村幸福院运营奖补、土地增减挂钩试点、慈善定向捐款捐物等扶持政策,全域建设集助餐、就医、洗澡、购物等功能于一体的“沂源红”幸福家园民生综合体。项目总投资3.1亿元,规划布局353处的民生综合体和助餐服务点,同步建设中央厨房1处,实现全县446个村(居)功能服务覆盖,探索发展了可持续运营发展的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
四是强化财政支撑供给。出台了针对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补助政策:根据《关于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发〔2006〕43号)和《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口计生委<关于建立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等两个文件的通知》(鲁财教〔2011〕115号),对农村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扶助,2025年市财政安排预算5238万元;根据《独女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制度实施意见》(淄人口字〔2011〕32号),对农村计划生育独女家庭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财政承担,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719万元;根据《关于提高农村低保对象中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家庭低保补助水平的意见》(淄卫字〔2021〕53号),对低保对象中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家庭,在享受目前低保补助的基础上,再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进行补助,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173万元。
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淄博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市民政局,联系人:徐以磊,联系电话:3887712)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