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方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长者食堂可持续运营新模式的建议》收悉,结合部门职能,我们对您的提案进行了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1.强化要素保障,精准扶持。充分考虑不同区县的工作情况,市级将统筹省市养老服务发展资金等对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给予支持,不再统一明确补助标准,各区县统筹使用。由各区县结合当地实际,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建设运营、餐食配送服务、困难老年人就餐差异化补助等方面,因地制宜制定出台扶持政策,精准推动县域老年助餐服务发展。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按规定享受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2.坚持融合发展,积极推广多元发展模式。一是引导专业养老服务组织、镇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餐饮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老年助餐配餐服务,有条件的对辖区内助餐点统一配送,降低运营成本,形成规模效应。积极推动本地养老服务企业连锁运营长者助餐服务设施,实现较稳定的连锁化运营模式。二是充分发挥慈善组织作用,将长者食堂作为“99公益日”网络募捐项目,将长者食堂志愿服务、慈善捐赠等与移风易俗相结合,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以慈善捐助方式参与助餐服务,营造广泛参与、社会共助的浓厚氛围。三是突出镇(街道)属地管理和资源统筹优势,激发基层内生动力,“一镇一业”“一村一策”谋发展。压实镇(街道)属地责任,稳步推动辖区老年助餐服务发展,坚持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尊重各地客观实际统筹利用资源优势,鼓励有条件的村居通过探索发展集体产业等方式,建立长效运营机制,有针对性地解决助餐资金瓶颈问题。张店区主要依托主城区发展成熟、位置便宜的餐饮企业用餐场所嵌入式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桓台县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村集体合作社的经济优势,形成了“辛泉模式”等互助式老年助餐服务模式;沂源县通过城投一体化联建联运发展“沂源红”幸福家园民生综合体、“一镇一业”反哺老年助餐服务发展。
3.着力提升服务质量。要求老年助餐设施膳食供应符合《WS/T556-2017 老年人膳食指导》相关要求。老年助餐食品及食品原料的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应符合《GB316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要求。运营方应根据助餐服务对象用餐需求和时令季节变化,提供菜品丰富、营养均衡、价格合理、经济实惠的套餐,促进老年助餐服务普惠发展。鼓励供餐单位利用互联网平台、物流企业等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物流网络开展手机、电话及网络等订餐方式。鼓励具备条件的社区探索设置“集中配送点”,为老年人就近取餐提供便利。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村(居)委会,组织相关资源和力量,重点解决为行动不便老年人送餐上门问题。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淄博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1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民政局,联系人:陆娟,联系电话:3887712)
(此件公开发布)
抄 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