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社区网格化优势,关爱独居老人的建议》收悉,结合部门职能,我们对您的提案进行了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分类分级探访关爱服务
2023年,市民政局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9部门印发了《淄博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类分级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鼓励各区县民政部门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形成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老年协会、业主委员会、网格员、家庭医生、养老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老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亲属邻里等共同参与的探访关爱合力。根据不同老年人身体状况,通过电话探访、线上探访、路遇探访、和入户探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居家安全服务、政策链接服务、养老顾问服务、精神慰藉服务、社区活动服务、应急救援服务共7项服务,旨在及时发现、有效防范、稳妥化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二、增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我市鼓励专业机构和服务组织托管运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发挥辐射作用,连锁化运营镇(街道)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各类养老服务设施,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从“兜底有保障”、“普惠有支撑”、“高端有选择”三个维度立体覆盖。养老机构依托各类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链接、整合服务资源,将N项服务精准送进社区家庭,打造“1+N”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景,提供养老管家、助餐助医、助洁助购、文体娱乐、志愿服务、帮办出行等专业服务,全力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不断满足社区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三、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医疗需求供给
我市卫健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方案》,将65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重点签约服务对象,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辖区居民健康情况,精心设计分类分层的服务包群和服务项目。会同市医保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清晰规范了签约服务项目及签约服务收费标准等内容。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83.76%。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历次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每年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进行2次医养结合服务。每年对辖区内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进行健康评估,并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年内提供至少1次的健康服务。2023年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达85.83%,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达98.35%。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淄博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1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民政局,联系人:陆娟,联系电话:3887712)
(此件公开发布)
抄 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