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对《淄博市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评估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204/2020-202029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22 发布机构: 淄博市民政局

关于对《淄博市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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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履行情况进行调度和开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8月6日-8日,市民政局组织人员赴博山区、桓台县采用实地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对《淄博市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展开后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决策实施效果分析

2018年9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淄博市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实施以来,工作原则定位准确,实施步骤清晰,职责分工清楚,工作要求具体,村改居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二、成本效益分析

《淄博市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实施以来,社会反映良好,完成了重点任务,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社会公众评价

市民政局于2020年8月6日-8日,在博山、桓台组织了区(县)直部门(组织、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人社、住建)、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两委员一代表、社会组织代表、群众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实地走访了博山区城东街道、桓台县索镇有关村(居),完成了重大决策事项后评估工作。

在座谈中,参会人员都对《淄博市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持肯定态度,对文件执行效果也完全满意。认为《淄博市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实施以来,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体系、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落实市民待遇、进一步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

四、决策实施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

决策实施的近期效益:将城市规划建成区范围内的村(居)作为工作重点,先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再积极稳妥推进村改居工作,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决策实施的长远影响: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引,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改进建议措施

一是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和村民群众的信任理解,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对新增村改居工作,建立由组织、民政、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审查机制,严把标准条件和操作程序,规范开展村改社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