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民政局
| 标题: | 关于开展市政府《淄博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重大决策后评估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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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2204/2023-540869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9-2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民政局 |
市政府: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地配置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服务资源,更好保障养老服务用地和设施供给,建设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我局于2017年委托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编制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匹配的《淄博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规划期限为2017-2020年。
一、相关工作完成情况
(一)扩大多元化养老服务资源供给
1.推进机构服务提质增效
加快养老机构规模化、标准化建设,截止目前,全市养老机构达到170家,星级以上养老机构占比达到80%以上,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持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将公办养老机构委托专业服务组织托管运营,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率达80%以上。
2.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
合理布局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的区(县)、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全市现有养老机构170家,各区县均至少建有1所县级敬老院,建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31处,覆盖率100%,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率保持100%,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逐步健全。
3.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依托镇敬老院、卫生院、社会办养老机构等资源建设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46处,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有农村幸福院696处,沂源县整建制规划布局353处、总面积6.7万平方米的民生综合体和助餐服务点。
(二)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
1.配足配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一是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短板。自2021年起,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先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清查整治“回头看”行动、进社区进小区进设施专项行动,彻底摸清社区、设施底数,形成问题台账,逐条销号。经过为期两年的专项行动,全市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
二是规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流程。将市、县(区)民政部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修改中,加强组织论证公示,保障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标准落实配建。出台《淄博市新建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四同步”机制、土地出让前部门上下联审机制、房地产开发项目四巡查机制,对设施规划、配建、移交、使用管理全流程规范,强化民政部门在规委会、土地联审会职能,确保各类新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闭环管理。
2.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有效供给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审批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认定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批后管理的意见》等文件,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有效供给。2021年以来,共供应土地15宗、面积186.56亩。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及区县已全面启动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修编工作,市级下发《淄博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统一确定布局规划技术编制要求,组织区县根据老年人的数量、年龄结构、分布情况等合理布局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并与城市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衔接,实现一体化统筹推进,确保编制实效。
淄博市民政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