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204/2024-548170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17 发布机构: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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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淄博市服务外包协会等11家社会组织未按规定报送2020-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淄博市弹弓竞技协会等13家社会组织未按规定报送2021-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等规定,且情节严重,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等规定,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规定,下列社会组织如对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有异议的,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联系电话:0533-3887721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0108室

 

淄博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17日

 

单位名称

违法事实

依据

拟处罚决定

淄博市服务外包协会

2020-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淄博市驾驶员培训协会

2020-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淄博市制釉行业协会

2020-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淄博益生生物有机农业咨询研发中心

2020-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淄博大红门美术馆

2020-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淄博市卧虎山椿芽研究所

2020-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淄博广电教育培训学校

2020-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淄博市大自然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

2020-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淄博市佳堃轮滑俱乐部

2020-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淄博市大齐艺术研究院

2020-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淄博市竞悟跆拳道运动中心

2020-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淄博市弹弓竞技协会

2021-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淄博市旅游商品协会

2021-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淄博市辞赋家协会

2021-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淄博管子学会

2021-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淄博山木电脑学校

2021-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淄博凯瑞艺术中心

2021-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淄博市百家园鹧鸪戏传承演艺剧院

2021-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淄博市吉源传统文化交流中心

2021-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淄博市夕阳红养老集团

2021-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淄博市金埠幼儿园

2021-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淄博嘉庚培训学校

2021-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淄博文博文化创意中心

2021-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淄博市齐媒婚姻服务中心

2021-2023年度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