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丨淄博市民政局出台实施意见推动新时代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强市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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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2204/2023-5399994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10-1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民政局 |
淄博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等22个部门制定下发《关于推动新时代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规范化程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我市“3510”工作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建设积极作用。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党建引领,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作用发挥,坚持统筹发展,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和政治引领,倾力打响“齐社红”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积极作用,加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扶持力度,在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上“走在前、开新局”。
《意见》要求,各社会组织要紧紧围绕“国之大者”,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做好结合文章,发挥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持续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见》明确了8个重点工作方向,提出社会组织在助力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助力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助力推进区县域经济协调发展、助力促进文化繁荣兴盛、助力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淄博特色板块、助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展现自身力量;围绕工作方向,提出11项重点方面,推动社会组织在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搭建行业服务平台、加强行业发展研究、承接“双招双引”任务、完善标准体系、促进科技成果创新转化、打造品牌产品项目、推动稳岗就业、宣传行业法规政策、发布行业数据信息、开展民间对外交往等工作中发挥作用。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抓好《意见》贯彻落实,通过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积极落实社会组织财税支持政策,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和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宣传引导和典型培树,推动社会组织在不断完善自身发展等扶持措施,推动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强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