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民政局
| 标题: | 领导干部解读丨淄博市惠民殡葬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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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2204/2025-5562438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12-01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民政局 |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淄政办发〔2025〕9号),这是我市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事业公益属性的重要举措,更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移风易俗的具体实践。淄博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海军领导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与初衷
殡葬工作关乎民生福祉、社会文明。为全面落实《殡葬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关于惠民殡葬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减轻群众殡葬负担,让殡葬公共服务惠及更多群体,市政府在总结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淄博实际制定本政策,旨在通过进一步明确保障范围、优化服务项目、强化经费保障,推动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引导全社会树立绿色文明殡葬新风。
二、政策核心内容解读
(一)惠民范围覆盖面广
此次政策明确了具有淄博市户籍的居民、尚未登记淄博市户口的新生儿及本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在本市救助管理机构死亡且经相关部门确认无法查明身份的受助人员、驻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中的死亡人员及本市公安部门认定的未知名尸体这5类对象,可免除相关惠民殡葬项目费用,实现了对重点群体的全面覆盖,彰显政策的普惠性与人文关怀。
(二)免费项目聚焦基本需求
政策明确免除遗体接运、3天内遗体存放、遗体火化、1年内骨灰寄存4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同时包含普通骨灰盒费用,从根本上减轻丧葬负担。
(三)办理流程便捷高效
在户籍所在地火化的,经办人只需持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或《死亡推断书》),连同相关身份及证明材料,即可到殡仪馆直接办理免除手续;在非户籍所在地火化的,1个月内可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结算,流程简洁、材料明确,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未发生的免费项目费用不折现、不折抵,确保政策规范执行。
(四)经费保障可持续
政策明确以上年度惠民火化人数、人均1000元为基数,市级财政按差异化比例对各区县给予补助,剩余部分由各区县财政承担,无法确认户籍所在地的逝者相关费用由居住地或发现地区县财政负担。这一保障机制将惠民殡葬支出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为政策落地提供了坚实的资金支撑。
三、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为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我们将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市、区县民政、财政部门将加强对殡仪馆的指导监督,规范资金使用;对未按规定免除费用、徇私舞弊、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将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对虚报、伪造材料骗取费用的申请人,将追回款项并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四、工作要求与社会倡导
各级各部门将把惠民殡葬政策作为民生重点工作,纳入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健全殡葬公共服务网络,提升服务水平。在此,我们也倡导积极主动选择绿色文明殡葬方式,共同营造简约适度、文明和谐的殡葬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