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16078号
建议的答复
蔡娟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畅通社区人员出口的建议》收悉,充分体现了您对我市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关心与支持。特别是您提出的“分类制定符合城市社区的人才晋升和出口政策”等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现结合民政部门职能答复如下:
一、我市社区工作者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293个城市社区配备社区专职工作者3067名,主要包括城市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和由区县统一招录的全日制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其中社区“两委”成员1898人,社区专职工作者1169人。
(二)岗位等级与薪酬待遇
2019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城市社区工作者3岗18级薪酬待遇体系,薪酬标准位列全省第6位。3岗指的是社区正职、副职和工作人员3个等级职业体系,18级指的是根据不同职业岗位、工作年限确定18个等级薪酬系数。
1.职业体系。建立社区正职、副职和工作人员3级职业体系。
2.薪酬体系。我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具体计算公式为:当地街道事业编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0.8倍×等级对应薪酬系数。当地街道事业编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由市人社局提供数据,今年的标准是5580元,并逐年递增。等级对应薪酬系数,是指社区正职7-18级,副职4-15级,其他人员1-12级,每一等级对应相应薪酬系数,共18个级别。社区工作者薪酬所需经费由市、区县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
3.社会保险。社区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4.福利待遇。社区专职工作者享有体检、年休假等福利待遇。以区县为单位,每年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所需经费由区县全额承担。
5.职业津贴。社区专职工作者通过国家职业水平考试,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每月享受100元-300元职业津贴,所需经费由区县全额承担。
(三)职业渠道
近年来,我市不断拓宽社区专职工作者发展通道,让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社区工作者脱颖而出。主要有四种渠道:一是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的力度,积极推荐优秀社区工作者按程序进入社区“两委”班子。二是考录公务员。区县补充街道机关公务员时,一般拿出街道机关公务员总数一定比例的名额,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考录。三是招聘事业编。对于连续任职满2届、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区县组织、人社部门考察合格后,可择优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四是担任“两代表一委员”。积极推荐优秀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二、客观上存在晋升通道狭窄的问题
(一)晋升渠道窄。目前,我市仅有针对部分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晋升为公务员、事业编的政策规定,其他工作人员享受不到优惠政策。
(二)招录人员少。从组织、人社部门了解到,2020年,全市从村(社区)书记中招录公务员、事业编共11人,其中:公务员招录4人,事业编招录7人。2021年,全市从村(社区)书记中招录公务员、事业编共10人。其中:公务员招录5人,事业编招录5人。
三、更好的发挥社区工作者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一)“筑巢引凤”。通过规范管理制度、提高待遇保障、拓宽晋升渠道、加强教育培训等措施,引导社会上更多的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指导区县进一步加大社区工作者招聘力度,力争十四五末,达到民政部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城市社区工作者数量18人的标准。
(二)“苦练内功”。目前,我市社区工作者中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有近1000人,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加大培训力度和直接吸纳等措施,进一步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证持证率。2020年,我们联合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持证率的通知》,各区县人社部门在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时,对符合社区专职工作者入职基本条件,且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优先考虑录用。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身份的人员,可免笔试、面试,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直接录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具有大专学历、中共党员身份的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待遇留人”。严格按照省市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逐年提高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确保社区工作者“留人又留心”。因公务员、事业编的招录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我们将积极向组织、人社部门建议,加大从社区工作者中选拔培养干部的力度,拓宽将社区工作者纳入公务员、事业编的通道,让社区工作者更有干头盼头。
感谢您对民政事业的关心支持!
淄博市民政局
2022年7月29日
(联系单位: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联系人:王成明 联系电话:3887715)
(此件主动公开)
抄 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淄博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