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长者食堂运营补贴标准的建议的办理答复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2023121
建议人: 崔希平
主办单位: 淄博市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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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长者食堂运营补贴标准的建议的办理答复

 

崔希平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长者食堂运营补贴标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关注关心养老服务工作,并提出了具体、中肯的建议,结合现阶段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发展情况,我们对您的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并积极沟通市财政局协办,梳理了省市级财政补贴沂源县的政策及做法。现答复如下:

1.省级资金倾斜沂源县情况。近年来,省、市各级将55%的福彩公益金用于扶持养老服务发展,并对省财政直管县予以倾斜。按照《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鲁民[2021]21号),2021-2023年,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9其中,护理型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敬老院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沂源县按新扩建床位每张10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高于其他区县1000农村幸福院运营补贴项目,2021年奖补沂源县151农村幸福院90.7万元占全市资金总量(206.8万元)的44%2022年奖补沂源县144家幸福院资金86.9万元、占全市资金总量207.6万元)的42%;养老服务创新试点奖补项目2022年奖补沂源县县域养老服务体系资金200万元。

2.市级资金补贴沂源县长者食堂情况。2021年以来,市财政对“沂源红”民生综合体中符合条件的长者食堂午餐老年人进行补贴,60-79周岁的每餐1元、80周岁以上的每餐2元;对运营满一年、经评估合格的长者食堂,按照年度午餐就餐老年人数予以运营补贴,达到4000人次、7000人次、10000人次以上的分别补助2万元、3万元、4万元。不少于4000人次的长者助餐服务点补助6000元。2021年、2022年累计补贴近50万元。

3.有效利用各类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链接资源,牵线搭桥,指导沂源县充分利用养老保障贷、专项贷款等政策,引入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沂源红”民生综合体建设和发展,推动更多的惠民金融产品进入养老服务领域,金融赋能推动沂源县养老服务发展。

感谢您对民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淄博市民政局 

                        2023822

 

联系单位:淄博市民政局,联系人:陆  娟,联系电话:3887712

(此件公开发布)

 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

工作委员会

题目: 关于调整长者食堂运营补贴标准的建议 理由: 内容: 今年以来,沂源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围绕解决农村养老难问题,以“有解”思维创新提出建设300余处以长者食堂、公共浴室、中心村卫生室(便民药店)、便民超市为主体,其他服务功能相互补充的“沂源红”幸福家园民生综合体,实现助餐功能服务全覆盖,均衡配置养老服务资源,改善8.5万名农村老年人的生活。 2021年4月30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长者食堂”建设不断提高养老助餐服务水平的意见》(淄民〔2021〕23号),明确了“长者食堂”的运营补贴事项,沂源县和高青县作为省财政直管县,仅享受市财政5%的补贴,为全市最少。鉴于我县今年建设民生综合体的数量、规模、投入巨大,同时也为了民生综合体建成后能够长期稳定运营,建议市级参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淄博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省级示范区建设专题会议纪要》(〔2022〕2号)中第二部分“加大对淄博转型发展的要素保障支持”中的第6项“对淄博重大民生政策按照50%的补助比例,对沂源县、高青县按照70%的补助比例”相关内容,将沂源县长者食堂运营补贴标准调整为70%。切实保障全县民生综合体(长者食堂)运营可持续,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