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木海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合理利用乡镇闲置校舍 推动养老服务场所建设》的建议收悉,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发展情况,我们对你们的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夯实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基础
针对你们提出的乡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我市努力改造提升多处镇敬老院,整合建设中心敬老院或者区域性养老中心,利用养老机构、敬老院等服务设施资源,积极构建敬老院、镇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农村幸福院等为主体的农村基础养老服务设施网。目前,全市已建有镇综合养老服务机构46处、覆盖率达到80%;建有农村幸福院830处。
二、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合理利用
现阶段国家及省级层面有多文件出台规定,要求闲置校舍主要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同时鼓励每个乡镇利用撤并学校闲置校舍改造一处校外劳动基地。《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优化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的指导意见》(鲁教计发〔2023〕2号)指出:“土地等不动产处置。撤并乡村学校的土地和校舍不得随意变更用途,应优先保障当地教育事业需要,主要用于发展乡村普惠性学前教育、校外教育、劳动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撤并乡村学校依法依规复垦利用的,所置换出的土地指标优先用于教育用地”。市级层面,我市教育局等15部门出台《关于印发淄博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淄教字〔2022〕86号)指出“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举办公办幼儿园”。
前期省、市已开展闲置校舍专项调研。2024年4月,市教育局配合省教育厅开展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管理调研,对全市闲置校舍情况进行了统计摸底,了解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整体情况、办学历史与产权归属、现有及计划处置方式等实际情况,分析闲置校舍存在的问题、原因,上述工作将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相关政策,在尊重教育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吸收借鉴你们提出的合理建议,科学研判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方式,积极推动闲置校舍的盘活再利用。
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淄博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1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民政局,联系人:陆娟,联系电话:3887712)
(此件公开发布)
抄 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