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理利用乡镇闲置校舍 推动养老服务场所建设》的建议的办理答复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2024077
建议人: 贾木海
主办单位: 淄博市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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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木海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合理利用乡镇闲置校舍 推动养老服务场所建设》的建议收悉,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发展情况,我们对你们的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夯实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基础

针对你们提出的乡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我市努力改造提升多处镇敬老院,整合建设中心敬老院或者区域性养老中心,利用养老机构、敬老院等服务设施资源,积极构建敬老院、镇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农村幸福院等为主体的农村基础养老服务设施网。目前,全市已建有镇综合养老服务机构46处、覆盖率达到80%;建有农村幸福院830处。

二、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合理利用

现阶段国家及省级层面有多文件出台规定,要求闲置校舍主要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同时鼓励每个乡镇利用撤并学校闲置校舍改造一处校外劳动基地。《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优化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的指导意见》(鲁教计发〔2023〕2号)指出:“土地等不动产处置。撤并乡村学校的土地和校舍不得随意变更用途,应优先保障当地教育事业需要,主要用于发展乡村普惠性学前教育、校外教育、劳动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撤并乡村学校依法依规复垦利用的,所置换出的土地指标优先用于教育用地”。市级层面,我市教育局等15部门出台《关于印发淄博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淄教字〔2022〕86号)指出“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举办公办幼儿园”。

前期省、市已开展闲置校舍专项调研。2024年4月,市教育局配合省教育厅开展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管理调研,对全市闲置校舍情况进行了统计摸底,了解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整体情况、办学历史与产权归属、现有及计划处置方式等实际情况,分析闲置校舍存在的问题、原因,上述工作将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相关政策,在尊重教育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吸收借鉴你们提出的合理建议,科学研判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方式,积极推动闲置校舍的盘活再利用。

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淄博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1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民政局,联系人:陆娟,联系电话:3887712)

(此件公开发布)

抄  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内容:当前,农村人口老龄化呈逐年上升趋势,存在着老年人供养场所严重不足的问题。随着农村人口进城,乡镇适龄中小学生逐年减少,原建的中小学校舍闲置情况较为普遍,造成校舍资源的浪费。以淄川区岭子镇为例,目前有中小学7所,生源由5年前的1560人,锐减到854人,校舍闲置率达到60%以上,闲置校舍面积8745.62平方米,部分中小学呈现无生源的现象。 建议:把乡镇闲置校舍利用起来,建成供农村老人养老的场所,既是“开源”,也是“节流”,是提高农村闲置资源利用率,解决农村农民集中养老的有效途径之一。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拟定闲置校舍再利用规划方案,逐步把乡镇闲置校舍建成长者食堂、养老院或养老活动场所。